经中华毕刘氏族总理事会决议续谱族约如下:
一、赡养父母
赡养父母,是中华民族之道德风尚。父母对子女自生育嫁娶至自立成家,付诸千辛万苦,任劳任怨。而桑榆晚景之年,体衰力尽,应享受子女孝敬和赡养。对个别逆子虐待父母者,家族人等应主动劝导。劝导无效,则支持受虐待者起诉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二、尊敬长上
尊敬长上是毕刘世族之文明传统。毕刘族大人众,有份长年少,年长份晚之殊,相逢时必相互以文明礼貌相称,切忌恃富贵而以卑凌尊,以少欺老。越礼妄为。
三、和睦兄弟
兄弟乃手足之情。兄弟相谗,如以手伤足,兄弟相斗如自折其肢。兄友弟恭,不仅以慰父母之心并有利于兴家创业之计。但切忌恃兄弟之众,欺弱小之邻。
四、规训子孙
养不教,父之过 乃古人之格言。人无先天善恶,但终有贤愚之别,皆因受丝染所致。孩童自学语言起,则以礼导之,入学后督其勤奋,走向社会时劝其循规蹈矩,乃为人父母之天职。
五、慎重祭祀
古人有 祭祀不可不诚 之训,国家有扫墓寄托哀思之例。每逢清明佳节,举行祭扫活动,是报本追究,垂训后人之良机。可宣扬祖德宗功,以流传吾族以毕易刘的光荣历史。
六、怜恤孤寡
孤儿寡母,在当今社会已受众人怜悯。族人对邻里孤寡户,必须给予人力,物力,智力援助,以增强守节育孤之毅力。
七、格循纲常
续谱本意在于防止纲常紊乱,毕刘世族后裔必须遵循本族风俗,格守公议族约。凡同姓通婚,或乱伦就婚者,对当事人及支持人,予以削谱,并在当事人或支持人之上辈名后,注明其子某某因乱伦被逐
八、切戒争讼
争讼不仅伤和气,损钱财,尤其是有损人格,伤风败俗。切忌恃房头,人头之优势与人争讼。自相鱼肉不可有,鸣族对外更不宜。对人与人之争讼,必须辩理给予道义声援,绝不准论亲疏而偏断。
九、遵守法纪
模范遵守法纪是本族对人格标准之要求。对违犯法纪苗头,族人应防微杜渐,协助综合治理部门工作,对越轨触法者,族人主动举报起诉,不得包庇助虐。
十、惩罚叛逆
宗谱年久失续,有人故造混乱,肆意拔辈踩分,或营造私谱拔辈或树立墓碑升代。对此,本应鸣族焚毁其乱伦谱碑,鉴于当前政策开放程度有限,暂对其当事者及追随者不予入谱,待政策进一步放宽时,将召集宗族知名人士,并报请官府备案后,对叛逆宗族之人和事采用强硬措施,正本清源。以警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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